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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个体户税务核定征收标准

工商财税 发布时间:2026-10-09 浏览:136 次

合肥市个体户的核定征收标准主要分为“定期定额”(双免)和“定期定率”(大额核定)两类,具体适用标准及税负如下:


1. 定期定额(双免政策)

适用对象:年营业额较小的个体户(如街边小店、兼职副业)。
核心标准:

额度红线:季度销售额30万元(含)以内,或月销售额10万元(含)以内,且年销售额不超过120万元。

税负情况:

增值税:开具普通发票免征(若开专票需缴税)。

个人经营所得税:全额免征。

附加税:同步免征。

结论:只要控制在额度内且开具普票,综合税负为0。


2. 大额核定(定期定率)

适用对象:年营业额超过120万元但未达到500万元的个体户(如电商、设计、技术服务)。
核心标准:

额度范围:年开票额120万元至450万元(或500万元)。

税负情况(参考合肥园区政策):

增值税:1%(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)。

附加税:约0.06%(享受减半优惠)。

个人所得税:按核定征收率计算(通常在0.5%-1%左右)。

结论:综合税负通常控制在1.56%左右,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《定率核定征收通知书》为准。


3. 关键风险提示

超额风险:若“定期定额”户季度开票超过30万元,通常会自动转为查账征收,个税税率将飙升至5%-35%,且需提供成本票。

政策收紧:目前合肥虽保留核定政策,但对虚开发票、业务不真实的情况稽查严格,严禁无真实业务的“拆单”。

申报义务:即便是“双免”个体户,也必须按时进行零申报,否则会影响信用。


4. 办理与查询途径

若不确定当前是哪种征收方式,或需要申请变更,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:

线上查询: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,查看认定信息或进行申报尝试,系统会自动判断适用税率。

线下办理:携带营业执照副本、经营者身份证及公章前往经营地所在的区县税务局办税大厅。


咨询金达财务:186-5608-35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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